今日精选:最高补助100万元,河南将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

来源:搜狐号-大河财立方 2022-07-28 19:03:59

最高补助100万元,河南将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8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将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鼓励省内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

据悉,相关单位可在8月8日8:00- 9月5日18:00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并上传相关资料。纸质版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9月13日8:00- 9月16日18:00报送至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院2号楼1006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

1.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

2.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1.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1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2.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补助标准

(一)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类补助(技术吸纳类补助)。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的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类补助(技术输出类补助)。对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财政按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的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申报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资金为企业的,应报送《企业吸纳省外技术后补助申请表》、《省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专项绩效目标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5类证明材料:

1. 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合同原件;

2. 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原件;

3.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 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5.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申报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资金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应报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表》、《省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专项绩效目标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5类证明材料:

1. 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引进方(省内注册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合同原件;

2. 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原件;

3.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 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5.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财务专用章 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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